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内涵建设,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21年11月3日—11月18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重要环节抽查。检查时间:自查阶段(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抽查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
二、各二级学院自查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级督导和系主任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本学院教学工作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OBE导向人才培养的提升与改进,课程思政的落实与推进;日常教学秩序;学生、信息员座谈会、校院督导反馈、同行听课评价;专业综合评价的推进;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开展;畅课的使用与建设;高职扩招教学运行;新教师培训;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整改,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开展等情况。
三、校级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王知敬、祁雄
组员:教务处、校级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人员
检查小组:
一组:祁雄(组长)、温顺华、方雯、杨竹欣、校级督导,检查建筑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健康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组:王知敬(组长)、宋光辉、史航源,校级督导,检查会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丝路学院、通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四、教学检查的要求
(一)二级学院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收集、汇总、分析教学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对教学中好的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对教学质量好的老师应在院内进行公开表扬。
(二)重要教学检查材料,打印、经院长(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分类存档。
五、检查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1月11日17:00前,将自查资料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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