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按照《云南工商学院学生评教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安排,为保证评教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
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在籍且在校学习的全体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评教时间:
2021年12月1日(8:00)~12月7日(24:00)
(二)评教方式:
手机微信“数字云工商→学生评教”功能模块。
(三)评教条款:
采用云工商院发[2020]46号文《云南工商学院关于印发“课堂竞赛”与“精彩课堂授课大赛”的通知》中的教师课堂授课评价打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下表工作时间节点及任务分配,予以配合完成:
序号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要求 | 责任人 |
1 | 教务处 | 11月27日 | 提前核对课表、班级、学生信息,保证教务系统数据准确无误。 | 祁雄 |
2 | 流程IT处 | 12月10日 | 1.11月30日前做好评教系统的准备、调试工作; 2.整个评教过程中,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全员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3.测评结束后,按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需求进行数据处理、汇总。 | 施立恒 侯庭光 |
3 | 学生科 | 12月7日 | 1.评教前,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宣讲评教目的和意义; 2.12月1日至7日,组织并监督在籍且在校学习各班级学生完成本次评教工作; 3.在评教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或流程IT处; 4.评教结束后,按附件模板,以科为单位,对学生异常情况和评教异常情况进行统计上报,OA协同至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处(12月7日完成)。 | 各学生科科长 |
4 | 二级学院 | 11月26日 | 1.请教学秘书对本学院授课教师信息进行维护; 2.核对教师课表,保证教务系统里老师课表、授课班级、学生信息无误。 | 各二级学院院长 |
三、其他事项
(一)丝路学院留学生班学生评教工作,请丝路学院根据留学生理解能力、文化习惯,自行拟定适合留学生的评教条款(双语)并于评教时间内自行组织学生评教,评教结果及分析报告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处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若需要对个别特殊课程单独进行评教的,可在学校统一评教的基础上,自行拟定评教条款并组织评教,评教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提升教师授课能力的重要补充信息(无须提交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备案)。
(三)根据《云南工商学院学生评教办法》第四条规定“任课教师可对以下学生提出不建议参与评教的申请:长期缺课(含旷课、请假等),缺课率达到25%及以上”,建议老师与辅导员沟通核实,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在评教结束一周内报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进行数据处理。
关于此次评教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致电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方雯老师(联系电话:13529080911),技术支持:集团流程IT部侯庭光老师(联系电话:1596948996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11月22日